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惠教督〔2016〕5号
惠山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设立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责任督学的工作津贴、培训学习、日常办公、表彰奖励等。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正常运作和有序推进,根据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设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责任督学的工作津贴、日常办公、培训学习、表彰奖励等。其使用范围为:
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发放一定数量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工作补贴;
办公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印制材料、制作牌匾、制作督学证等;
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中小学责任督学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责任督学研修班的费用。
表彰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奖励。
第四条 设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专项经费专用账户,由区教育局计财科代为管理。
第五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津贴和相关补贴,一年按10个月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关于责任督学的工作待遇:①投保人身意外险;②配备工作手机,价格在2000元左右;③发放交通、通讯、误餐和工作补贴等每月不低于1000元。
第六条 办公经费。低值易耗品由区教育局办公室按规定统一采购,根据需要向办公室领取;工作使用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办公桌(椅、柜)等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统一购置,据实报销。
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办公桌(椅、柜)等办公设备的维修,由局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指定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费用从责任督学专项经费中支出。
第七条 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要凭工作计划或活动方案,经督导室主任审批后由督导室到计财科报销。实行公务卡结算。
第八条 财务支出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名称: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 网站维护: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网络办公室 地址:无锡市洛社镇新兴东路 邮编:214187 电话:0510-83306789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1017503号-1 版权所有: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 |